酒泉市金源矿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焦化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酒泉市金塔县北河湾工业园区内。
2013年酒泉市金源矿业有限公司委托兰州大学编制了《酒泉市金源矿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焦化项目(补做)环境影响报告书》,2014年12月取得了《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酒泉市金源矿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焦化项目(补做)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19年8月委托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2020年9月28日,酒泉市金源矿业有限公司主持召开了酒泉市金源矿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焦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并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现场查看了项目建设情况及相关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的执行情况的汇报,验收组成员对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审阅了有关技术文件,经认真讨论,形成了验收意见。
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现将酒泉市金源矿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焦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和酒泉市金源矿业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人:蒋志祥(13893721720)
附件: 金源矿业有限公司验收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