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对白银新众合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00吨精细化工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1、建设内容
在年产1万吨亚氯酸钠及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的基础上进行技术改造,新增产能500吨精细化工产品(其中年产460吨3-[[5-(二氟甲氧基)-1-甲基-3-(三氟甲基)-吡唑-4-基]甲硫基-5.5-二甲基- 4H-1,2-噁唑(产品代码:HC002-109);年产30吨1-(巯基甲基)环丙基乙酸(产品代码:JY091-106);年产10吨1,2,6,7-四氢-8H-茚并(5,4-b)呋喃-8-酮(产品代码:RM-10) )。并配备建设相应的生产车间和公服用房。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涉及到项目周围的有关单位、有关专 家及有关公众。
3、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邮件以及网络链接方式获取并提交公众意见表。
公示本链接:https://pan.baidu.com/s/1yxZxBuBc1C0cYXhsmwRg9A 提取码:mj8l。
4、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网络公示、登报后10个工作日内有效。
建设单位:白银新众合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主任,联系电话:18794352031 邮箱:164477644@qq.com
附件1: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2024.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