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要求,龙首矿西二采区1430水平以下开拓工程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关于环境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1、项目概况:
⑴项目名称:龙首矿西二采1430m以下开拓工程;
⑵建设性质:改扩建;
⑶建设地点:金川公司龙首矿西二采区1330m和1220m中段;
⑷建设内容及规模:
设计采矿规模122万t/a(3700t/d),服务年限17年(不含基建期4a),设计利用资源量为1917×104t;
⑸项目总投资:44027万元。
2、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龙首矿
地址:金昌市金川区龙首矿
联系人:徐主任
联系电话:15393568022
3、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高新S625号路以南5号13号楼20层02/03室
联系人:曾磊
电话:15293139863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如果有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快递邮寄、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我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反映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环评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龙首矿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