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甘肃省合作早子沟金矿有限责任公司柴油供应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甘肃省合作早子沟金矿有限责任公司柴油供应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相关说明”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甘肃省合作早子沟金矿有限责任公司柴油供应项目
建设单位:甘肃省合作早子沟金矿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2022年12月19日至2023年1月16日)
公众反馈意见的方式: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18153983801
电子信箱:1421215481@qq.com
通讯地址:甘肃省合作早子沟金矿有限责任公司
邮编:747099
联系人:徐主任
附件1:《甘肃省合作早子沟金矿有限责任公司柴油供应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
附件2:“甘肃省合作早子沟金矿有限责任公司柴油供应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附件3:“甘肃省合作早子沟金矿有限责任公司柴油供应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相关说明’”
甘肃省合作早子沟金矿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