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动物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7号建筑、9号建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动物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7号建筑、9号建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动物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7号建筑、9号建筑)项目
建设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2022年10月12日至11月10日)
公众反馈意见的方式: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13919937575
电子信箱:13919937575@139.com
通讯地址:兰州高新区榆中园区东部科技城产业区官滩街1号
邮编:730102
联系人:郑主任
附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竣工环保验收意见 提取码:onj6
2022.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