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及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2年甘肃省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甘环气候发[2022]2号)的通知要求,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我公司位于甘肃省陇南市康县阳坝镇,距离康县县城约80km,属于有色金属采选业(铜矿采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为B0912。根据《2022年甘肃省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省级),本次清洁生产审核分级管理属于“省级。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甘肃阳坝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1224767731714G
3、法人代表:张成什
4、通讯地址:陇南市康县阳坝镇
5、企业生产规模:采选生产规模9万t/a(日采选铜原矿300t/d)
6、主要产品:
年产铜精粉6232t,折合铜金属量1402.2t;
铁精粉14002.1t,折合铁金属量8485.3t。
7、主要污染物:废气、废水、固废、噪声
8、主要环保措施:废水沉淀池、喷雾抑尘器、尾矿库渗滤液收集池等
二、审核前排污情况
(一)废气
井下粉尘防治采用湿式作业、局部通风、系统通风等措施;破碎筛分车间粉尘采取喷雾降尘,废气排放执行《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表6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二)废水
(1)矿井涌水
企业正常生产期间产生的矿井涌水综合利用于采矿、选矿工艺补水、原矿运输道路降尘洒水,矿山停产期矿井水用于矿区运输道路降尘洒水,废水禁止外排。
(2)选矿废水
本项目精矿浓密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回水泵泵至尾矿库,尾矿库内澄清水进入坝下回水池,经回水泵泵至选矿厂高位水池循环用于选矿各生产工序,废水不外排。
(3)生活污水
对于企业采、选工业场地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阳坝镇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废水不外排。
(三)噪声
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采矿场废石、选矿尾矿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危险废物: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2013年6月8日)的规定。企业尾矿库的尾矿属于一般性固体废物。
三、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情况
甘肃阳坝铜业有限责任公司(阳坝选厂)在建设过程中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其批复,落实了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在生产运营过程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有各工序安全操作规程,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进行安全环保检查并组织安全环保生产教育。企业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备案。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甘肃阳坝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阳
联系电话:17316088459
咨询单位: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庞苟君
联系电话:18153983801
2022.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