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概况
(一)规划名称:酒泉市“十四五”工业发展规划。
(二)规划定位及规划时限:
酒泉市“十四五”工业发展规划属于行业综合指导性规划,规划层级为市级。本次“十四五”工业发展规划实施期限为2021年-2025年,属中短期发展规划,规划时段与各级“十四五”发展规划时段一致。
(三)规划目标
①工业总量持续增长;
②工业效益显著提升;
③企业规模快速成长;
④创新平台建设显著加快;
⑤新兴产业培育成效显著;
⑥产业集群初具规模;
⑦工业发展质量明显提升;
⑧绿色发展成效显著改善。
(四)发展重点
依托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倾力打造新能源产业基地、精细化工煤化工产业基地、以马鬃山等地区为主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产业基地、酒泉经开区产业基地“四大增长点”,培育石墨、氢能和新材料产业等新增长领域,着力建设军民融合示范区,加快完善生产性服务配套,形成多点支撑、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现代产业体系。
(五)主要任务
①强化创新核心地位,凝聚工业发展新动能;
②提升产业基础和产业链水平,突破工业发展瓶颈;
③持续推进绿色制造,加快工业节能循环发展;
④加快制造业服务化转型,拓展工业发展新业态;
⑤聚力承接产业转移,加速新兴产业培育;
⑥强化园区建设,推进产业空间聚集;
⑦加快企业培育,厚植产业发展根基。
二、规划的环境合理性综合论证
产业定位及目标:本次规划从国家工业发展战略、布局和出台的各级政策叠加角度出发,结合国内外经济发展趋势确定了自身的规划目标定位,与国家整体乃至酒泉市“十四五”工业发展规划的目标和定位是相符的、合理的。
①在工业规模和布局调整上,根据酒泉市自然禀赋、生态环境、产业发展基础和潜力及工业布局现状,发挥区域综合优势,构建“一区多园”发展模式的工业空间布局框架,逐步形成功能定位清晰、区域特色产业相互补充、产业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工业发展格局。通过产业聚集、基地化发展、做大做强的方式发挥产业优势,同时实现集约利用土地、整合生产资源,避免了布局上的分散无序和规模上的零散单一,有利于资源高效利用、污染集中治理,有助于控制区域资源利用规模不突破资源的承载力上限、限制工业用地范围及规模以避免触及生态红线、土地承载力上限,与未来国家、省内及酒泉市环境保护目标方向一致。
②在产业结构调整上,规划通过七项主要任务,破解“十四五”期间全市产业结构性矛盾,包括“中国制造2025甘肃行动纲要”、实施“互联网+制造”行动计划、推进工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动协同创新等。这几大任务的核心都是通过技术、人才、信息、政策、创新等方面能力的提升实现产品升级、技术升级、分工精细、规模扩大,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发展、推进产业之间耦合发展、推动全市产业由工业主导向服务业主导转型,并由此带动工业资源消耗强度降低、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降低,从而降低工业发展造成的环境污染和对资源消耗,为全市环境质量改善腾出更多提升空间。
三、规划优化调整建议
(一)产业结构优化建议
①通过规划导向作用,结合供给侧改革任务,进一步压缩传统高耗能且产能过剩工业部门在全市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依靠“消化一批、转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的原则,建议本次规划及后续区(县)相应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规模限定指标、退出产能指标、产能利用率指标。
②实行严格的环境准入,细化重点产业方向,建立产业发展负面清单,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经济社会发展前提。
③在确保传统能源、资源工业发展目标实现的前提下,以传统产业升级改造为首要目标,深挖化工、有色、冶金行业改造提升潜能,通过推进绿色工业体系建设、提升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等方式,进一步抑制工业资源消耗和排污水平,缓解工业与当地农业、生态之间的用水冲突;通过“十四五”期间的改造升级,循环经济产业链延伸,区域产业类型逐步从以资源型开发为主向加工制造并举、向以加工制造为主转变。
(二)产业布局优化建议
发展工业,尤其是资源型工业应遵循“量资源而行,量环境容量而行”的原则,在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布局,主要包括:
①在优先保证生态环境质量的情况下,分行业推动开发,扩大旅游业、特色农产品发展。
②以环境质量改善为首要目标,坚决限制高消耗、高污染产业规模新增。
③实行限制开发,以增产减污为发展原则。
④支持重点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进行兼并、联合重组,引导市内优势企业集中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⑤产业布局充分合理利用酒泉市现有工业集中区、工业园区,限制新批建工业园区,严格控制工业开发范围,确保不触碰空间开发红线。
⑥建议结合地方环境、资源现状,统筹划定各园区功能定位,避免单个园区定位过多,产业重复。
⑦禁止高耗能、高污染、落后产业发展。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得出的初步评价结论
通过对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并对规划内容进行进一步的论证分析,环评认为酒泉市“十四五”工业发展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国家、省、市县等相关规划相协调,选址合理,产业定位较为准确,功能布局比较合理,生态适宜度较高,资源承载力相对较好,环评认为,规划在对部分未明确的内容进一步充实完善,接纳环评提出的各项调整建议,并落实环评提出的规划优化调整建议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看,规划可行。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打电话、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索取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补充信息。
规划实施单位:酒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通讯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富康路市政大厦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18919376879
评价单位: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高新S625号路以南5号13号楼20层02、03室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13919370087
E-Mail:1731976027@qq.com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附件:环境影响报告书
酒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