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受建设单位甘州区水务局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项目建设管理处委托,我公司承担山丹河甘州段生态治理工程2020年度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项目情况及建设单位、环评承担单位联系方式与环评工作程序、向公众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进行公示。
1、建设项目概况
本次工程建设水系连通渠道工程3条,总长7.47km;清淤沟渠工程2条,总长3.60km;山丹河主河道综合治理工程3段,总长1.62km;按山丹河岸线管理规划的要求设置甘州区段界桩、界碑。项目总投资1610万元。
在整个项目的评价过程中,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包括项目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生态环境和声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对大气环境、地下水环境和声环境的影响,针对本次建设工程内容,结合预测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提出预防、减缓和补偿等环境保护措施。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甘州区水务局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项目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祁工
电话:18093651912
邮箱:18093651912@139.com
地址:甘州区水务局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项目建设管理处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资质:甲级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高新S625号路以南5号13号楼20层02、03室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5309315089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并提供有关资料-评价单位前期初步调查工作-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现状调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报告书修改完善-报告书批复。
主要的工作内容有: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污染防治措施等。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选址是否合理提出自己的意见。
(2)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
(3)对本项目的环保工作有何建议。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以及面谈的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等。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信息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建设单位:甘州区水务局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项目建设管理处
评价单位: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日期:2020年6月24日